4月1日起,到藥店購買醫保范圍的慢性藥需要出示電子處方 |
來源: 點擊數:159次 更新時間:2025/3/29 15:19:09 |
4月1日起,到藥店購買醫保范圍的慢性藥需要出示電子處方: 現在購買慢性病要走醫保,有兩個途徑,一個是到有資格的醫院找醫生開處方然后拿藥;另一個是拿處方到藥店買藥,也可以享受報銷的政策。 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,藥店售藥缺乏監管,存在多售或者未按照醫保要求售藥的情況,造成了醫保系統的報銷壓力。 但是有幾個問題: 1、購買慢性藥的,多為上年紀的人群,如果要出示電子處方,估計一大半操作不明白; 2、為了避免電子處方出示的問題,都擠到醫院去開藥,會造成醫院門診的無效訪問量; 3、好政策要用好,最好可以把處方綁定到病患的證件上,通過刷醫保卡識別用藥,而非出示電子處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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